开云体育手机版官网
全国客服热线:

13813676517

经典案例

开云体育手机版官网:年报]德力佳(6030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开云体育手机版官网    发布时间:2026-04-15 18:21:16

开云手机版官网下载: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400,062.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中期未进行利润分配)总额248,400,062.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是做高速重载精密齿轮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应用领域目前主要为风力发电机组,核心主要经营业务为风电主齿轮箱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突出,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大多数来自。公司深耕风力发电传动设备领域,已构建起从前端开发设计、中端批量生产到后端运维服务的全业务链体系,具备1.5MW至26MW全系列风电主齿轮箱研发与制造能力,产品可适配陆上及海上各类风电机组,满足多种工况下的稳定运行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亦提供风电齿轮箱相关的技术上的支持、运维服务、升级改造等配套业务。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风电主齿轮箱,是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传动部件,基本功能是将风轮捕获的低转速、大扭矩机械能,通过齿轮传动系统增速转化为发电机所需的高转速动力输出,实现风能到电能的高效转换。公司风电主齿轮箱具备轻量化、平台模块化、高功率密度、高传动效率、高可靠性等特点,可适应中低风速、高海拔、高低温、海上潮湿腐蚀等复杂工况,大范围的应用于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领域,是风电装备产业链的关键核心部件。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模式,组建专业化开发团队,以行业技术趋势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系统性研发。研发流程覆盖产品设计、仿真分析、材料研究、冷热加工工艺、工装设计、装配测试及质量保证全链条,形成完整高效的研发实施体系,持续推动技术与产品创新升级。

  公司主要采购铸件、锻件、轴承等核心原材料,实行“以产定购、计划备货”模式,根据生产计划组织采购与供货,保障生产连续及库存合理管控,采购定价主要是采用招投标、询议价方式。

  公司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专业团队与质量管理工具,对供应商及采购物料实施全流程质量管控,保证物料供应稳定可靠。

  公司风电主齿轮箱为定制化产品,完成样机试制与客户验收后,按订单组织批量生产,实行核心工序自主生产、非核心及产能不足时外协加工的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结合客户的真实需求预测适度备货,通过ERP系统实现生产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公司成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执行检验与审核机制,并对外协环节实施严格管理,保障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面向风电整机制造商开展销售,已与核心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通过技术交流、招投标及行业展会拓展市场,与客户保持常态化技术与商务对接,快速响应需求并获取订单。同时,公司依据客户计划动态安排生产与交付,确定保证产品供应及时、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基本的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均未出现重大变化。

  (二)公司商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业绩变化是不是满足行业发展状况1、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专注于风电主齿轮箱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全球风电传动装备领域重要的核心供应商,行业地位突出。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覆盖1.5MW至26MW的陆上及海上风电主齿轮箱完整产品平台,可适配双馈式、半直驱式等主流技术路线风电机组,能够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气候条件及复杂工况环境下的应用需求。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高效的交付保障及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公司已进入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运达股份、东方电气、上海电气等国内外主流风电整机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与核心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风电齿轮箱细分领域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综合竞争力位居行业前列。此外,2025年公司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已与海外知名风电整机厂商开展商务合作,并启动产品样机开发工作。

  公司风电齿轮箱产品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迭代,构建覆盖全功率段的技术平台,掌握多级功率分流、柔性均载、热弹流耦合修形、齿面改性、动载荷优化及轻量化集成等核心技术,关键性能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025年成功推出18MW海上大功率风电齿轮箱并实现批量下线,完成全载荷验证。公司的综合技术平台可覆盖1.5MW–26MW全谱系产品,技术实力支撑产品持续升级。

  公司产品精准契合风电行业大型化、海上化发展趋势,重点布局陆上大兆瓦与海上高可靠性齿轮箱机型,形成以中高速传动、集成方案为特色的产品型谱。大型海上齿轮箱产品针对高盐雾、高湿度、强载荷等复杂海况应用场景开展专项研发设计,在功率密度、传动效率、抗腐蚀性能及长寿命可靠性等方面表现突出,具备规模化交付能力,能够充分顺应深远海风电发展趋势。

  公司风电齿轮箱采用高安全裕度设计,关键零部件安全系数优于行业标准,在振动噪声、轴承寿命、温控与润滑密封等方面控制优异。产品可稳定适应高低温、高海拔、强风沙、海上腐蚀等极端工况,运行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有效降低风电场全生命周期运维成本,获得下游整机厂商高度认可。

  公司建立模块化、平台化产品架构,覆盖双馈、半直驱等主流技术路线,可快速匹配国内外主流整机平台需求,定制化响应能力强。产品谱系完整、功率段齐全,能够同步满足陆上大基地、海上规模化、海外多元市场的配套需求。

  公司建立覆盖产品研发、精密制造、装配测试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关键工序自主可控,出厂验证严苛,批量交付一致性与稳定性突出。主要产品均通过DNV、TüV、CGC、CQC、CCS等国内外权威认证,资质齐全、准入能力强,为海外市场拓展及高端客户配套提供坚实保障。

  (1)行业发展驱动:全球“双碳”目标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增长,风电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长期发展空间广阔,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环境。

  (2)产品结构升级驱动:风电机组大型化、海上化趋势明显,大兆瓦、高可靠性、高附加值风电主齿轮箱需求快速提升,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与盈利水平提升。

  (3)市场份额提升驱动:公司凭借技术、质量、交付、服务等综合竞争优势,持续深化与核心客户合作,全球及国内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支撑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4)产能释放与规模效应驱动:公司持续投入高端精密及进口核心设备,优化产线布局,产能稳步提升。依托精良装备与精益管理,生产效率、加工精度与成本控制能力持续改善,规模效应不断显现,推动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提升。

  (5)技术创新驱动: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号、高可靠性产品,增强客户粘性与核心竞争力。

  (6)质量与交付保障驱动:公司不断完善全流程质量管控与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升产品可靠性与交付稳定性,为业绩持续增长提供重要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全球及国内风电行业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升级方向及行业发展规律总体保持一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水平的变化,主要受下游风电装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产品结构升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影响,业绩变动趋势符合风电装备制造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不存在与行业发展趋势发生重大偏离的情形。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与经营业绩表现合乎行业发展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高 瓴裕润股权互助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十名股东持股名册(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南京晨 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孔金凤、无锡德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珠海楚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厦门航力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高瓴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高瓴裕润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珠海泉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 行动关系。

  (二)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注:南京晨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孔金凤、无锡德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末,前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7.79%。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上一篇: Sohu汽车频道